规格:按C18H33ClN2O5S计0.9g
国药准字H20113199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本品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本品禁止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类、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配伍。
3、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4、如出现假膜性肠炎,可选用万古霉素0.125-0.5g口服,一日4次进行治疗。
5、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6、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7、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目前尚无详细的研究资料,尚不能作出明确的判断。因此孕妇使用本品应注意利弊。
(2)曾有报道口服克林霉素0.15g,静脉注射克林霉素磷酸酯0.6g时,乳汁出现的药量范围为:0.7-3.8mcg/ml,因为克林霉素可能在新生儿中引起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必须停止使用本品。
9、儿童用药:一个月的小儿不宜应用。4岁以内儿童慎用。小儿(新生儿到16岁)使用本品时,应注意肝肾功能监测。
10、老年用药:
(1)克林霉素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已证明。口服或静脉注射克林霉素后正常肝肾功能的年轻患者与老年患者之间药代动力学无明显差异。
(2)克林霉素的临床研究还未包括有充分数量的65岁和65岁以上的患者,目前难以判断是否老年人的临床反应与年轻患者有明显不同。但是,临床经验提示与抗生素有关的结肠炎和所见到的腹泻(有艰难梭状杆菌引起)老年人中发生较多(>60岁),而且是比较严重的。因此老年人使用本品时应注意仔细观察或监测这些人所发生的腹泻。
11、药物过量:
(1)在小鼠中静脉注射剂量为855mg/kg和大鼠口中口服或皮下注射剂量为2618mg/kg时发现有明显的致死性,在小鼠中未见到过惊厥和抑郁。
(2)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都未能有效清除血清中的克林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