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原料药
国药准字H43020754
湖南湘易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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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黄玉红 主任医师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消化内科
枸橼酸铋钾禁止肾功能减退者服用禁止孕妇服用。 如果有肝功能不全或者是儿童以及哺乳期的妇女、急性胃黏膜病变时尽量避免使用本品,并且本品不宜长时间的大量服用,在服药期间也不应当服用其他含铋的制剂,以免会导致体内的铋浓度太高,引发其他铋病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