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g*12袋
国药准字Z13020785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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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辛辣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杜晓霞 副主任医师
鹤岗市人民医院 中西医结合科
精乌颗粒的禁忌尚不明确。 但是在服用药物的时候,需要严格的按照医生制定的用法用量合理应用,儿童或者是孕妇需要严格的按照医生指导对病情进行治疗,如果患有糖尿病要慎重用药,过敏体质需要慎重用药。如果对本品过敏的患者要禁用,当药物的性状发生明显改变时,不能够服用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