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2g
国药准字Z20090810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1、忌辛辣食物。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
3、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便溏者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一周后症状未明显改善,应到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