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丸重9g
国药准字Z15020596
内蒙古津新药业有限公司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