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5g(C23H27N5O7S 2.0g和C10H12N4O5S 0.5g)
国药准字H20110134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1、用药前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者禁用。
2、交叉过敏反应:对头孢菌素类、头霉素类、灰黄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过敏,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也可能对其他青霉素过敏,故有青霉素过敏史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3、有过敏史、出血史、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者或抗生素相关肠炎者皆应慎用;肾功能减退者应适当减量。
4、本品含钠,需要控制盐摄入量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查血清电解质水平。对于同时接受细胞毒药物或利尿药治疗的患者,要警惕发生低血钾症的可能。
5、在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前或应用期中要测定凝血时间。一旦发生出血,应即停用。
6、发生假膜性肠炎者应进行粪便检查、艰难梭菌培养以及此菌的细胞毒素分析。
7、肝、肾功能不全者,应监测哌拉西林的浓度以调整剂量。
8、应定期检查造血功能,特别是对疗程≥21日的患者。
9、现有的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对于医院内下呼吸道感染及复杂性尿路感染的疗效不佳。
10、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期间直接抗球蛋白( Coombs)试验可呈阳性,也可出现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升高、高钠血症、低钾血症、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血清乳酸脱氢酶升高、血清胆红素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