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4g
国药准字Z20013137
沈阳双鼎制药有限公司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服,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l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