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瓶装100ml
国药准字Z42021840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