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8g
国药准字B20020001
湖南安邦制药有限公司
忌生冷辛辣。
赵晓东 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 妇产科
妇科养血颗粒的禁忌目前尚不明确。 妇科养血颗粒的有效期是24个月,在超过有效期之后,本品的药性可能就会发生改变,如果还服用的话就会导致对身体产生损伤,或者是药效无法正常发挥。如果药性发生改变,则应当禁止服用。在服药期间也应当禁止吃辛辣刺激性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