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113542
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聚甲酚磺醛溶液:
1、本品可促进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此时亦无需惊恐。这是聚甲酚磺醛作用所致。脱落组织应予清除,以免发生刺激。
2、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3、行经时应停止用药。
4、注意防止本品与眼部接触!如果眼部与本品接触,必须立即用水彻底冲洗;如有必要,请咨询眼科医生。
5、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本品接触后,必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可含1-2%的碳酸氢钠)。
6、本品不能吞咽,如果发生误吞,必须立即饮用大量水,并咨询医生。
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9、避免儿童接触。
聚甲酚磺醛凝胶、聚甲酚磺醛阴道栓、聚甲酚磺醛栓:
1、聚甲酚磺醛仅局部使用。
2、治疗期间避免使用肥皂冲洗患处。月经期间停止用药。
3、本品可引起食道溃烂,如意外吞食,应立即饮用大量水。
4、避免与眼睛接触,如眼睛接触,用水冲洗直到完全洗净。
5、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聚甲酚磺醛接触后,必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使用后应立即将仪器放于盛水(可含1-2%的碳酸氢钠)容器中。
6、聚甲酚磺醛加热时会产生强烈的刺激性。假如感染区域坏死组织脱落无需担忧,这是药物作用的结果。必须去除凝结细胞避免局部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