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4%(0.4ml:5.6mg,以聚乙烯醇计)
国药准字H2018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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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用后请盖好瓶盖。
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
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
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启后仅限当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