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g:0.3g
国药准字H20080491
河南羚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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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用于眼及粘膜。 2.勿用于割伤及擦伤的皮肤。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慢性疾病(如骨关节炎)长期使用本品时需仔细观察并警惕上述不良反应。 7.使用本品请勿超过7天,如果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依然存在,请告知医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单建林 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骨科
在临床中使用联苯乙酸凝胶的禁忌,主要就是对联苯乙酸凝胶本品或是其中的某些成分以及非甾体抗炎药物存在有过敏现象的患者,一定要禁止使用,以避免过敏性症状产生。同时若是自身有阿司匹林哮喘史或是仍患有哮喘病的患者,需要谨慎使用,以避免其症状复发和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