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3g
国药准字H20050529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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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静滴时可能引起血压下降,使用时应注意。
2、当药品的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应酌情减量或遵医嘱。
5、老年用药:尚无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资料,可参考用法用量和其它项下内容。
6、药物相互作用: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研究资料和文献报道。一旦发生过量,应予以对症和支持治疗。
申杰 副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神经外科
在临床中使用注射用乙酰谷酰胺的禁忌,主要是对上述药物和药物中的成分存在有过敏现象的患者一定要禁用,以防止因此而对自身产生负面影响。 而且在用药时如果发现药物的性状出现了改变,就一定要及时停用,到医院就诊复查,明确原因,然后在医生指导下针对性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