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0mg
国药准字H4402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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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肝功能不全患者及小儿应慎用; 4 本品主要由肾脏排泄,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 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