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25g*12片/盒
国药准字H20163328
浙江远力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有严重心血管、肺、支气管、肾、肝及内分泌疾患者应谨慎用药
2、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苯乙肼、异唑肼)使用者,需停药两周后方能使用本品。
3、5岁以下的儿童慎用。
4、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一年以上)使用。
5、过量使用本品偶见一过性血钾下降,血浆醛固酮升高,血尿素氮轻度升高,血清谷丙转氨酶、乳酸脱氢酶、碱性磷酸酶与胆红质升高,多数患者停药后能自行恢复。
6、本品应在眼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7、如有不良反应发生,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