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3125g(C16H19N3O5S 0.25g与C8H9NO5 0.0625g)
国药准字H20143140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动物试验本品无致畸作用。除非经过医生慎重研究,否者妊娠期内仍不建议使用本品,详见药品内说明书。
蒋卫民 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感染病科
如果患者对本药内的成分有过敏的现象,应禁止使用,当患者第1次服用药物后,出现了过敏的反应,应停止使用,对青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应禁止使用。 患者在服用药物前一定要做青霉素钠的皮试,如果患者反映出阳性,应禁止使用,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在服用药物时一定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