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支装10ml
国药准字Z41022040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1. 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 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 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 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