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支装10ml(每1ml相当于饮片1.44g)
国药准字Z20184027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1、阴虚患者慎用。
2、孕妇忌用。
熊英 副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呼吸中心-放射肿瘤科
禁止孕妇使用软坚口服液,患者如果本身有阴虚还应当慎重使用本品,最好在使用前询问医生,获得同意之后再使用本药。 本品的有效期是24个月,在超过有效期之后,可能会导致药性发生改变,应当禁止使用,以免会对患者的身体造成损伤,应当密封保存在阴凉、干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