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4202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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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花生或花生制品过敏者,不可应用本品。
2、曾记载一妇女患Wilson病,应用本品6年。用药期间妊娠两次,未见有胎儿异常。
3、老年人的心脏和肾脏代谢功能减退,故应慎用。
4、对有心脏病、高血压、肾脏病、肝病和营养不良的患者应慎用。有严重高血压、心力衰竭和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应禁用。
5、应用本品前后应测量血压和心率。治疗过程中要检查尿常规和肾功能。大剂量长期应用时还要检查血浆蛋白。
6、本品与金属结合的复合物,在酸性条件下容易离解,故应碱化尿液,保护肾脏。二次给药间隔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本品为油剂,肌注局部可引起疼痛,并可引起无菌坏死,肌注部位要交替进行,并注意局部清洁。
7、药物过量:药物过量可损害毛细血管,严重时发生血压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