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10g
国药准字Z37021536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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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小儿、老年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都芳鹃 副主任医师
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
健胃消炎颗粒属于孕妇禁用药,而且当本品的性状因为过期、储藏不当发生了变化,或者患者对该药物所含的成分有过敏症状,需禁用该药物。同时服药期间饮食上忌吃油腻、生冷、不易消化的食物。 老年人、儿童、有糖尿病的患者、体质虚弱者,需慎用或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脾胃阴虚者不适合使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