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原料药(供注射用)
国药准字H31020340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1、本品应用过程中对血浆蛋白、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血糖、钾、钠、氯化物、非蛋白氮、肌酐、尿酸、二氧化碳结合力、胆固醇、钙、磷、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肌酐磷酸激酶、铜蓝蛋白以及心电图均无影响。少数患者应用本品后有短暂的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增高[AST9(SGOT)]增高,因此对有肝脏疾病者应慎用。
2、在应用本品前和用药过程中,每1-2周检查肝功能。
3、本品为无色或略带微红色粉末状结晶,变色不能应用。
4、临用时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配成10%溶液,即刻作静脉注射。10-15分钟注射完毕。
5、本品水溶液极不稳定,久放可减少药效和出现毒性。故不可作静脉滴注。
6、对急性锑剂中毒引起的心率失常:本品首次剂量为2g,用5%葡萄糖注射液20ml溶解后,静脉缓缓注射。以后每小时1g,共4-5次。亚急性金属中毒:每次1g,每日2-3次,共3-5日。慢性金属中毒:每日1g,共5-7日,停药5-7日;或每日1g,连续3日,停药4日为一疗程,按病情可用2-4疗程。
7、儿童用药:
(1)急性中毒:首次30-40mg/kg,以注射用水配成5-10%的溶液,于15分钟静注,之后每次20mg/kg,1次/小时,连用4-5次。
(2)慢性中毒:每次静注20mg/kg,每周用3日停4日,可连用1个月,稀释方法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