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g
国药准字H23023441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