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10g
国药准字Z20027023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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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杜晓霞 副主任医师
鹤岗市人民医院 中西医结合科
参芪颗粒禁忌尚不明确,但若是发现药物的性状出现了改变,就要及时停药到医院检查,看是否对身体造成影响。 如果是对参芪颗粒或是其中某些成分存在有过敏现象的患者,在使用上述药物时也一定要谨慎,以避免出现过敏现象。如果与其它药物同时使用,建议先咨询医生,避免出现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