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12g;每袋装6g
国药准字Z65020176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还有5个药企生产)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齐欣 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 心血管内科
本品在使用过程中,禁忌尚不明确。 本药和其他药物使用可能会发生相互作用,如果由于身体状况需要几种药物一起服用时,需要提前咨询专业医生或药剂师,得到允许后才可以使用,以免发生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影响药效正常发挥,延误病情的治疗,影响患者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