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丸重9g
国药准字Z4402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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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带下色黄,黏腻或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赵晓东 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 妇产科
益母丸禁止月经过多者使用,禁止孕妇使用。 在服用两周药物之后症状没有缓解就应当及时去医院进行就诊,避免加量服用本药品,以免会导致身体的损伤,对本药品过敏的患者应当禁止使用本药品,如果是易过敏体质的患者,也应当慎重使用本药品,最好根据医生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