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2g
国药准字H20058124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本品用药期间应检查肝、肾功能,如有异常,应停药,待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
2、静脉滴注时速度不应过快,可防止出现心慌、头昏、困乏等不适应症状。
3、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4、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5、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尚缺乏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