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ml:250mg
国药准字H20083293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只限于眼部滴用,不能注射使用。
2、定时将本品涂于上皮溃疡处或滴于穹窿部。
3、使用本品后7-10天后,若角膜炎没有好转,则提示引起感染的微生物对那他霉素不敏感。应根据临床再次检查和其他实验室检查结果觉得是否继续治疗。
4、如同其他类型的化脓性角膜炎那样,应根据临床诊断、涂片和角膜刮片培养等实验室检查,以及对药物反应来确定真菌性角膜炎开始及持续治疗时间。如有可能,应当在体外确定那他霉素抗有关真菌的活性。单独使用那他霉素治疗真菌性眼内炎的有效性尚未确定。
5、由于使用本品的病例有限,可能出现我们现在尚未观察的不良反应。因此,建议使用争欣的患者至少每周检查两次。如有可疑的药物毒性反应发生,应立即停止使用。
6、患者须知:勿触及药瓶瓶扣,以防药液污染。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本品尚未有生殖毒性方面的试验数据,也不清楚本品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因此,孕妇和哺乳妇女应慎用。
8、儿童用药:对儿童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完全清楚。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