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l:0.2g
国药准字H1999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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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熊洪海 主治医师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感染科
肌苷口服溶液的禁忌目前尚不明确。 该药物采用口服的方法来服用,能够使促进细胞的代谢能力,对肺源性心脏病、视神经萎缩以及白细胞或者血小板减少症有好的治疗效果。如需和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很可能会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在使用本品前需要详细咨询医师再行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