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以C17H19F2N3O3计0.2g
国药准字H20020691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本品每次静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用药:十八岁以下患者禁用。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蒋卫民 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感染病科
孕妇、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的患者,以及对该药物或者其他氟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症状的患者,禁止使用注射用门冬氨酸洛美沙星。 患有肝功能不全,或者肾功能减退的患者,需谨慎用药。如果需要使用该药物时,应该监测肝、肾功能。如果需要与其他药物配伍使用时,则需要提前咨询医生,避免擅自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