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g
国药准字H23022469
哈尔滨医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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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能引起全身反应,给药后十分钟内出现寻麻疹、头晕、恶心、脉速、体温升高者应停止使用。
2、局部反应:注射部位可能产生直径1-10cm的红肿疼痛范围,持续1-3天,红肿直径在10cm以上者应停止使用。
3、本品可使用1-2个疗程,使用2个疗程无明显疗效者应改用其它疗法。
4、本品溶解后出现混浊不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