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53441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1、肝肾功能损害、感染患者慎用本品。
2、因本品对光和热极不稳定、遇光或热易变红,在水中不稳定,放置后溶液变浅红色。需临时配制,溶解后立即注射。并尽量避光。
3、对诊断的干扰:使用本品时可引起血清尿素氮、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暂时性升高。
4、用药期间禁止活性病毒疫苗接种。
5、静脉滴注速度不宜太快。
6、防止药物外漏,避免对局部组织刺激。
7、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尿酸、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