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7*10cm*2片
国药准字Z19994011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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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2.皮肤过敏者停用。
3.敷贴后若有不适,应停止敷贴。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单建林 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骨科
对药物有过敏症状的患者、孕妇,以及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辣椒风湿膏。 自身属于过敏体质的患者,需谨慎用药。当皮肤出现破伤时,不宜使用该药物。如果皮肤出现过敏的患者,需停止用药。儿童用药时,需要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用药前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品,建议提前咨询医生,避免药物之间发生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