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重12克
国药准字Z2006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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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2.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5.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南海感冒清热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1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