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清热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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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热颗粒

规格:12gx10袋

国药准字Z44021089

广东一禾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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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热颗粒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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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泽 副主任医师

保定市第一中医院 中医内分泌

感冒清热颗粒的禁忌是在服药期间内避免和烟酒以及刺激辛辣的食物同时服用,而且如果服用滋补性中药的同时也不能服用感冒清颗粒的。如果是慢性糖尿病高血压以及正处在怀孕期以及哺乳期的女性,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这样才会更加安全。对于感冒清颗粒存在过敏现象的人群是禁止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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