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cm*7cm,7cm*10cm
国药准字Z63020056
青海宝鉴堂国药有限公司
皮肤过敏者、孕妇慎用,忌贴于破溃处。运动员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杨亚梦 主治医师
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风湿免疫科
山莨菪麝香膏的禁忌目前尚不明确,但孕妇、运动员、皮肤过敏者需慎用该药物,而且该药物需忌贴在已经发生溃破的皮肤组织上。 该药物的有效期为36个月,贮藏过程中要防冻、避热,同时密封保存。如果储藏不当性状发生了变化,容易导致药效流失,使用后可能起不到应有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