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37g
国药准字Z10980060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病、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6.腹泻严重脱水者,则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配合适当补液。
7.急性胃肠炎患者服用过程中,如果伴有高热、腹泻带有血或黏液,需去医院就诊。
8.如果联用口服有利于腹泻脱水恢复的补液盐,必须按说明书要求稀释的浓度进行稀释后饮用。
9.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10.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易消化,忌食生冷、油腻、辛辣的食物。
1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要洗手;未吃完的食物应盖好,以免苍蝇、蟑螂污染饭菜。
1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如颗粒颗粒结块,发潮,霉变,有异臭等;胶囊相互粘连,变形,破裂,霉变,内容物结块,变硬等;或药片粘连,变色,药片上有霉斑,裂纹,发潮,有臭味等,请不要服用。如已超过包装上所印的有效期,或包装破损,或有损坏的痕迹,请不要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