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每粒装0.2g;(2)每粒装0.5g
国药准字Z10910036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