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113378
岳阳环宇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应该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师监督指导下使用,且患者须进行定期随访。
1、应对本品治疗期间发生的意外阴道出血进行仔细检查,明确诊断。
2、在送检子宫内膜或宫颈组织时,应告知病理学家(实验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3、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体潴留,因此应慎用于可能因液体潴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4、具有临床抑郁治疗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监测。
5、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观察。
6、应告知医生/实验室本品的应用可降低下述内分泌指标的水平:
(1)血浆/尿类固醇(如皮质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2)血浆/尿促性腺激素(如LH和FSH)。
(3)性激素结合球蛋白。
7、如果视力突然部分或完全丧失或如果突发眼球突出、复视或偏头痛,在检查期间不应再给药。如果检查提示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则应立即停药。
8、本品可能会引起类库欣综合征。
9、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肾上腺功能抑制。本品可降低ACTH和氢化可的松的血液水平。
10、医生/实验室应被告知,除了引起在注意事项中列出的内分泌指标异常外,本品也可以在美替拉酮试验中引起部分肾上腺功能不全。因此,肾上腺皮质对于ACTH的反应能力应在美替拉酮给药前确定。
11、肾功能衰竭和/或肝功能衰竭的患者应谨慎用药。
12、本品含乳糖,因此对于因罕见的遗传原因所致的半乳糖不耐受患者,拉普乳糖酶缺乏症患者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应避免使用本药品。
13、绝经期前患者应用孕激素治疗,可能会掩盖更年期的起始症状。
1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15、儿童用药:不适用于儿童。
16、药物过量:尚未观察到急性药物过量导致的症状。口服剂量最高至每天3g时耐受性良好。药物过量时应密切观察,采取对症和支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