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3202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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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口服可空腹或与食物共进,后者可延缓肝内代谢,提高生物利用度。
2、β-受体阻滞剂的耐受量个体差异大,用量必须个体化,首次用本品时需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并密切观察反应以免发生意外。
3、注意本品血药浓度不能完全预示药理效应,故还应根据心率及血压等临床征象指导临床用药。
4、冠心病患者使用本品不宜骤停,否则可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
5、甲亢病人用本品也不可骤停,否则使甲亢症状加重。
6、长期用本品者撤药须逐渐递减剂量,至少经过3天,一般为2周。
7、长期应用本品可在少数病人出现心力衰竭,倘若出现,可用洋地黄甙类和(或)利尿剂纠正,并逐渐递减剂量,最后停用。
8、本品可引起糖尿病患者血糖降低,但非糖尿病患者无降糖作用,故糖尿病患者应定期检查血糖。
9、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血压、心功能、肝肾功能等。
10、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时,测定血尿素氮、脂蛋白、肌酐、钾、甘油三酯、尿酸等都有可能提高,而血糖降低,但糖尿病患者有时会增高,肾功能不全者本品的代谢产物可蓄积于血中,干扰测定血清胆红质的重氮反应,出现假阳性。
11、下列情况慎用本品:过敏史、充血性心力衰竭、糖尿病、肺气肿或非过敏性支气管哮喘、肝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低下、雷诺综合症或其他周围血管疾病、肾功能衰退等。
12、运动员慎用。
1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有报道妊娠高血压者用后可导致官内胎儿发育迟缓,分娩时无力造成难产,新生儿可产生低血压、低血糖、呼吸抑制、及心率减慢尽管有报道对母亲及胎儿均无影响,但必须慎用,不宜作为孕妇第一线治疗用药。本品可少量从乳汁中分泌,故哺乳期妇女慎用。
14、儿童用药:尚未确定,一般按体重每日0.5-1.0mg/kg分次口服。根据体重计算儿童用量,本品血药浓度治疗范围与成人相似。但是按体表面积计算的儿童剂量,本品血药浓度治疗范围高于成人。有报道认为,先天愚型患者服用本品时,血药浓度升高,从而提高生物利用度。
15、老年用药:因老年患者对药物代谢与排泄能力低,使用本品时应适当调节剂量。
16、药物过量:—般情况下,如药物过量痧尽快排空胃内容物、预防吸入性肺炎。心动过缓时给予阿托品,慎用异丙肾上腺素;必要时安装心脏起搏器。室性早博给予利多卡因或苯妥英钠。心力衰竭时服用洋地黄或利尿剂。低血压时给予升压药,例如去甲肾上腺素或肾上腺素。支气管哮喘给予肾上腺素或氨茶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