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5kg/桶
国药准字H20163064
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
1、本品未经稀释不得进行注射。
2、本品不得与氧化性药物包括金属离子、抗生素等配伍。
3、参照马丁代尔药典及临床应用文献,本品可根据体重适当调整剂量,一般以50-150mg/kg给药。
4、支气管哮喘患者或有支气管痉挛史患者在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控,如发生支气管痉挛须立即停药。
5、本品开瓶后会从无色变成微紫色,属正常现象,不影响药品使用。本品应临用现配。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产妇和哺乳期妇女应慎重用药,因有关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该药是否排泄至乳汁也还未知。因为许多药物都会排泄至乳汁,所以对于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
7、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8、老年用药:尚未明确。临床试验未提供足够多的老年受试者资料。
9、药物过量:主要出现过敏反应,并有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症状,应立即停止输液,静脉注射抗组织胺药物等适当措施。
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
1、使用乙酰半胱氨酸,特别是开始用喷雾剂方式治疗时可液化支气管内的分泌物,并刺激分泌物量增加。如果病人不能适当排痰,应做体位引流或通过支气管内吸痰方式将分泌物排出,以避免分泌物潴留阻塞气道。患有支气管哮喘的病人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病情,如有支气管痉挛发生应立即终止治疗。
2、安瓿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开启安瓿的药液应放置在冰箱内,并在24小时内使用。对于先前开启安瓿的药液不得给病人使用。
3、开启安瓿时虽可闻到硫磺味,但不影响产品质量。用于或放入喷雾器中贮存,药液呈粉红色但不影响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
4、由于本品与橡胶、铁、铜等发生反应,所以本品做喷雾吸入治疗时应采用塑胶和玻璃制喷雾器。药物在使用后应清洗喷雾器。
5、胃溃疡或有胃溃疡病史的患者,尤其是当与其他对胃粘膜有刺激作用的药物合用时,慎用本品。
6、本品每支含43mg(1.9mmol)钠,限钠饮食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7、本品应保存在小儿不易接触处。
8、本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只有在非常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才可使用。
10、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项。
11、老年用药:无特殊注意事项。
12、药物过量:病人接受全身大剂量用药时未观察到中毒症状和体征,局部大剂量用药可使粘液脓性分泌物大量液化,特别是对于不能自行咳嗽、咳痰的病人,需要用吸痰器将痰液吸出。
乙酰半胱氨酸颗粒:
1、老年患者伴有严重呼吸功能不全者慎用。
2、消化道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乙酰半胱氨酸滴眼液:
1、制成溶液后,应在7天内使用完毕。
2、禁与碘化油、糜蛋白酶、胰蛋白酶配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