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33020196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1、由于肝胆系统是乙酰螺旋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但乙酰螺旋霉素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缺乏资料,故应慎用。
3、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药。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入胎盘,故在孕妇中应用需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尚无资料显示乙酰螺旋霉素是否经乳汁排泄,但由于许多大环内酯类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宜慎用本品,如必须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5、儿童用药:6个月以内小儿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定。
6、老年用药:肝、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不需减量应用。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