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g*20片
国药准字H20080325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1.支气管哮喘患者慎用,如使用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病情,如有支气管痉挛发生应立即终止治疗。
2.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铁、铜等金属及橡胶、氧气、氧化物接触可发生不可逆性结合而失效,应避免接触。
4.肝功能不全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增高、消除t1/2延长,应适当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