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450mg(C43H58N4O12 75mg、C6H7N3O 37.5mg、C5H5N3O 200mg、C10H24N2O2·2HCl 137.5mg)
国药准字H20110094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1、警告:
(1)由于在人群中存在乙酰化亚型,所以对具有极快或极慢乙酰化能力的患者应该分别服用四种药物,从而使异烟肼的剂量易于调整。
(2)在使用本品时如果发生严重的急性过敏反应要立即停用,如:血小板减少,紫癜,溶血性贫血,呼吸困难和类似哮喘的症状,休克或肾衰等,在使用利福平治疗极个别的病例中也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当患者出现上述不良反应时则不应该再服用利福平。
(3)在其它过敏症状出现时也应停用,如:发热或皮肤反应。为安全起见,在治疗过程中不应继续使用或恢复使用利福平。
(4)在使用本品治疗有视力方面缺陷的患者时,应多加注意。建议在开始使用和使用过程中(尤其是使用较高剂量时)应该定期做眼部检查,包括分辨力,颜色辨别和视野的检查。应该记录每位患者在治疗期间所作的视力检查,在临床治疗期间若出现视力疾病应建议患者停止继续使用。
2、注意事项:
(1)本品用药注意事项和利福平,异烟肼,乙胺丁醇和吡嗪酰胺各药品使用中的注意事项相同。
(2)建议患者应不间断治疗。
(3)损害肝功能,营养不良,酗酒。
(4)利福平,异烟肼,乙胺丁醇,吡嗪酰胺主要在肝脏代谢,故在服用过程中通常会发生转氨酶升高,高于正常范围的上限(ULN)。在刚开始治疗的前几周可能会出现肝功能紊乱,但无需中断治疗,在治疗的第三个月会自然恢复到正常范围。
(5)使用利福平时,虽然常出现轻度转氨酶升高,但黄疸或肝炎却极少见。在同时服用异烟肼和利福平的患者中,碱性磷酸酶升高主要是利福平引起,而转氨酶升高则可能由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分别引起的,或者是三者联合作用而引起的。
(6)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在治疗时应当慎用,并严格进行药物监护。在这些患者中应当进行仔细的肝功能监测,尤其是出现血清谷丙转氨酶(SGPT/ALAT)和血清谷草转氨酶(SGOT/ASAT)时,治疗前和治疗中每一周或每两周进行肝功能监测。如果出现肝细胞损害的症状应立即停药。
(7)胆红素和/或转氨酶中度升高不必停止治疗;但在对肝功能反复测试之后,应当对胆红素和/或转氨酶的变化趋势并与患者的临床身体状况联系起来做出判断。
(8)当患者出现黄疸或转氨酶超过其正常范围上限(ULN)的3倍时,建议停止使用异烟肼。为了便于这种临床情况的治疗,应更换复合型药物的本品,而使用单一成份的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或乙胺丁醇。
(9)如果肝功能未能恢复正常或转氨酶超过正常范围上限的5倍,应当停用利福平、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为了有利于治疗,应将固定剂量复合制剂的本品更换为单一成份药物制剂。
(10)在使用异烟肼时,对有慢性肝疾病的患者应进行严密的监测。异烟肼可以导致严重的、甚至是致命的肝炎,这一情况可能在使用其治疗后的数月内发生。虽然由于使用异烟肼所导致的肝细胞毒性反应在20岁左右的患者中罕见,但其发生频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在50岁以上的患者中发生几率达到3%。严密的肝功能监测会使肝细胞毒性反应的发病率降低。
(11)应该监测患者和肝炎发生有关的前兆症状,如:疲劳、虚弱、不适、厌食、恶心、呕吐。一旦这些症状出现,或发现肝损害,应立即停止药物治疗。若继续应用本品治疗则可能加重肝损害程度。
(12)慢性肝疾病患者同慢性酒精中毒和营养不良的患者一样,在使用本品治疗结核时应尽可能的减少本品对肝脏的损害。如果抗结核治疗是必需的,那么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的剂量应该调整,而本品不适用于此类患者。
(13)由于服用高剂量的异烟肼能使营养不良或老年患者维生素B6生成不足,故补充维生素B6可能是必要的。
3、损害肾功能: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异烟肼、吡嗪酰胺、乙胺丁醇消除缓慢,使体内药物浓度升高,不良反应增加,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肌酸酐清除率30-60ml/min)应慎用本品。
4、痛风:有痛风病史的患者在应用吡嗪酰胺、乙胺丁醇时应慎用。服用期间定期检查血尿酸。当患者有痛风性关节炎时应停药。
5、血液病:当延长治疗时程,以及治疗有肝功能紊乱的患者时,应该做全血细胞检查。一旦出现紫癜或血小板减少时应立即停用利福平。吡嗪酰胺可能会影响凝血时间或血管完整性,应告知有咳血症状的患者。
6、糖尿病:已有报道,糖尿病患者服用异烟肼,将增加控制糖尿病病情的难度。
7、癫痫:由于异烟肼和乙胺丁醇有神经毒性作用,故在治疗有惊厥病史患者时,应严密观察。
8、神经病:有外周或视神经炎的患者应慎用。当患者有酗酒史时,应定期做神经系统方面的检查。补充维生素B6能延缓或降低异烟肼对患者神经系统的损害,尤其是年老和营养不良的患者。维生素B6的剂量应在执业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9、避孕:在应用利福平治疗的过程中,应采用另外的非激素法避孕。
10、酒精:在应用本品治疗期间,患者应戒酒。
11、实验室检查:在治疗前和治疗过程中应定期做全血细胞计数检查、肝功能检查(SGPT/ALAT,SGOT/ASAT)、肾功能检查和尿酸监测等。在应用乙胺丁醇治疗时,建议做视力检查。
12、合并用药:利福平是细胞色素P450系统的有效诱导剂,可促进合并用药的药物代谢,使血药浓度降低,药效减弱。如果有能力监测药物在肝脏代谢并进行剂量调整,该药仍可以与利福平合用。
13、本品不适合与下列药物合用:奈韦拉平、辛伐他汀、口服避孕药和利托那韦(当低剂量用药时,血药浓度会明显降低)。
14、本品会轻度影响服药者的驾驶能力和使用机器的能力。乙胺丁醇引起的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眩晕、不适和视觉障碍等不良反应可能影响服药者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
1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于妊娠前3个月的孕妇。如果药品可能对患者有益,应考虑该治疗方案。只有当对母亲的潜在益处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才能使用本品。
(1)利福平:在公布的有限的关于妊娠期使用的临床数据表明,不会增加胎儿致畸的可能性。利福平能透过胎盘。在妊娠期的最后几周使用利福平能导致母体和新生儿的产后出血。动物研究表明剂量≥150mg/kg时,会出现生殖毒性。
(2)异烟肼:据有限数据显示,本品未出现预期的先天性致畸。能透过胎盘,对幼儿产生神经毒性作用,动物研究表明有生殖毒性。
(3)吡嗪酰胺:未见关于吡嗪酰胺的动物生殖毒性研究,妊娠妇女服用吡嗪酰胺是否对胎儿有损害,尚未证实。
(4)乙胺丁醇:能透过胎盘,并可能导致胎儿的血药浓度为母体的30%。有限的临床数据表明不会增加人体内胎儿致畸的可能性,动物研究表明有潜在致畸危险。推荐在妊娠期的最后一个月,母体及分娩后新生儿口服维生素K,因利福平可导致母体及新生儿出血。由于异烟肼对幼儿可能产生神经毒性作用,妊娠期间需要补充维生素B6。
(5)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能进入乳汁,但尚未观察到对哺乳婴儿的不良反应。但鉴于异烟肼和乙胺丁醇在理论上会有神经毒性作用,服药期间建议不要进行哺乳。
16、儿童用药:本品不宜用于儿童。
17、老年用药:老年人往往伴有生理性肾功能减退,故应按肾功能调整用量。或遵医嘱。
18、药物过量:
(1)利福平:中毒:婴幼儿(1-4岁)口服100mg/kg利福平出现典型性的皮肤症状;成年人服用15g重度中毒,服用12g中度中毒,服用60g可产生极其严重的中毒。
症状:胃肠道不适、呕吐、盗汗、呼吸困难、癫痫、肾衰、肝功不全、意识错乱、全身瘙痒、皮肤和尿液呈橘红色、面部水肿、肺肿胀。
处理:洗胃,洗胃后给予活性炭,以吸收胃肠道内残余的利福平;对症治疗;肾衰时需要透析。
(2)异烟肼::中毒:酒精可诱发毒性反应。婴幼儿的致死剂量是80-150mg/kg;15岁少年服用5g致命性中毒;8岁儿童服用900mg中度中毒;3岁儿童服用2-3g严重中毒;15岁少年服用3g,成年人服用5-7.5g可产生极其严重的中毒。
症状:典型症状是癫痫和代谢性酸中毒、尿酮、高血糖;眼眶肌阵挛、头晕、耳鸣、震颤、反射亢进、意识错乱、幻觉;呼吸抑制、窒息;心动过速、心率失常、高血压;恶心呕吐、发热、横纹肌溶解、弥散性血管内凝血、高血糖、高血钾、肝脏受损。异烟肼的剂量超过10mg/kg可影响外周神经系统,损害病人的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
处理:无癫痫发作史的患者洗胃,洗胃后给予活性炭吸附残余的异烟肼。收集到的血样应立即做血气,离子,血尿素氮,血糖的含量测定。出现癫痫发作和代谢性酸中毒时,每克的异烟肼给予维生素B61克;癫痫发作和异烟肼给药剂量不确定时,用5克的维生素B6静脉注射;无癫痫症状,预防给予维生素B62-3克,静脉注射。为减轻血管刺激,维生素B6用前稀释,并且药物用输液泵或注射泵在30min内注入体内,必要时重复给予维生素B6。安定可增强维生素B6的作用,可单独使用高剂量的安定治疗癫痫发作。严重病例有呼吸抑制,及时抢救;纠正代谢性酸中毒和离子紊乱;利尿,严重中毒时进行血液透析;对症治疗。
(3)吡嗪酰胺:肝功能异常、高尿酸血症。
(4)乙胺丁醇:食欲不振、胃肠道紊乱、发热、头痛、头晕、意识错乱、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