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5mg
国药准字H20010629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1、眼内压增高、闭角型青光眼、甲状腺功能亢进、血管性疾患及高血压、支气管哮喘、前列腺增生、膀胱颈阻塞、消化道溃疡及12岁以下儿童,均需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请参阅【禁忌】项目内容。
3、儿童用药:请参阅【禁忌】及【注意事项】内容。本品规格设计不适宜6岁以下儿童用药。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临床表现为中枢抑制或中枢刺激兴奋,抗胆碱作用(口干、皮肤潮红),应即洗胃、催吐及给予大量口服活性炭。如有低血压表现,给予血管加压药。对抗癫痫出现,须使用安定或苯妥英治疗,忌用中枢刺激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