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g
国药准字H22020422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本品为抑菌性药物,要按一定时间间隔给药,以保持体内药物浓度,利于药效的发挥。
3.本品与红霉素有交叉耐药性。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本品偶可引起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
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7.因不同的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