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3302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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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本品前,应做药物过敏测定,阳性反应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及有荨麻疹病史或过敏反应体质者慎用。
3、遵守本品“用法用量”规定,不得随意加量。
4、本品仅供静脉注射或滴注;如发生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遵医嘱。
5、本品为抑菌性药物,要按一定时间间隔给药,以保持体内药物浓度,利于药效的发挥。
6、本品与红霉素有交叉耐药性。
7、用药期间定期监测肝功能。
8、本品偶可引起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
9、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尿儿茶酚胺、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