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5g
国药准字H45021612
广西世彪药业有限公司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6岁以下小儿不推荐使用。
3.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而未确诊者及消化道出血原因不明者不宜使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