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5g
国药准字H640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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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6岁以下小儿不推荐使用。3.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而未确诊者及消化道出血原因不明者不宜使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都芳鹃 副主任医师
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
对碳酸氢钠片有过敏症状的患者、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该药物。 患有高血压、肝硬化、肾功能不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以及少尿、无尿的情况下,需要谨慎服用该药物。在服用药物期间,会对胃酸分泌试验或者血、尿pH测定结果有明显的影响,对诊断有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