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31020621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盐酸氮芥酊:
1、请勿将本品接触健康皮肤,以防止皮肤损伤。
2、用药过程中患处变黑、变红属正常现象。
3、每次用后密闭。如药液变黄色,即停止使用。
4、置于小儿不能触及处。
5、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
盐酸氮芥搽剂:本品如接触健康皮肤应立即用2%硫代硫酸钠溶液洗涤,防止皮肤溃烂。
盐酸氮芥注射液:
1、本品剂量限制性毒性为骨髓抑制,故应密切观察血象变化,每周查血象1-2次。
2、氮芥对局部组织刺激性强,若漏出血管外,可导致局部组织坏死,故严禁口服、皮下及肌肉注射,药物一旦溢出,应立即用硫代硫酸钠注射液或1%普鲁卡因注射液局部注射,用冰袋冷敷局部6-12小时。
3、氮芥水溶液极易分解,故药物开封后应在10分钟内注入体内。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致突变或致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畸形,特别是妊娠初期的三个月内。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或慎用。
5、药物过量:剂量按体重超过0.6mg/kg可导致中枢神经系统毒性,严重骨髓抑制及心脏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