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0mg(以多肽计)
国药准字H20051836
杭州华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用药期间注意观察肝功能和血清甲胎蛋白(AFP)的改变。
熊洪海 主治医师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感染科
如果患者对本药成分过敏,不能使用本品治疗。 患者在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同时也要检测血清甲胎蛋白,如果出现不良应立刻就诊,在医生的指导下采用正确的处理方法。本药属于处方类用药,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购买使用,不能自行购买,盲目使用,避免造成用药风险,影响治疗效果。